老师,您千万莫将文字当戒尺
邓吾佳
我看到梁可欣手指上的大血泡,问:“你手指上的血泡是怎么来的?”她腼腆地回答:“是老师罚抄字起的。”“哈哈,罚你抄多少?”我笑着问。她指着放在桌上的一篇短文(大约有600来字)说:“这个要抄20遍。”我听了叹了口气,我不因儿女情长的心疼而叹息,是因为教育者的失策而悲哀。我一直以来就不赞同用抄字的方法去惩罚学生犯错的,这样对学生写好字,爱写字是一种伤害,弊大于益:其一,抄坏了学生的手,原本学生的作业就已不甚重负,还要罚则更是雪上加霜之事,学生为了完成任务不得不加快速度而乱写,原本字写得好的学生,也会越写越差;其二,影响学生写字的兴趣,原本有兴趣写好字的学生,学生的写字兴趣也会大大折扣;其三,对学生心理造成误导,久而久之会形成逆反心理,与老师对抗,完成不了干脆不完成,原本能按时完成作业的也会有可能不按时完成作了;其四,违背了教育的宗旨,写字本来是善意的,是美好的,如果将写字作为惩罚学生犯错的工具,那么就改变了教育的本质;其五,滋生了学生的厌学情绪,怕进学校,不敢面对沉重的压力;其六,给自己搭了一个难下的台,学生完不了你的任务,你将怎么对付,你又拿他们如何,想好了退路没?其七,沉重的作业负担扼杀了不学生的写字天赋,有兴趣写好字,但没时间,没平台,没机会。
我建议:作为教育者,绝对不能把“文字当戒尺”, 让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去品味写字的乐趣,感受文字的魅力。如果抱着文字当戒尺,只是在你手下埋没不少写字人才,那你比学生犯下的错更大,更大!切忌!切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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